14 4 月 0 Comments Share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賀本所為當事人代理返還工程款訴訟成功獲判新台幣1,203,400元之金額 Posted by rab in 民事事件, 玉山消息 當事人X小姐委託承包商興建房屋,不料於給付120餘萬後承包商未依約興建,X小姐乃委託本所向對方於台北地院提出返還工程款之訴訟,今X小姐已獲得1,203,400元之勝訴判決,在此恭喜X小姐。 相關案號:106年度建字第64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