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 4 月 0 Comments Share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賀本所為當事人代理損害賠償訴訟勝訴獲判新台幣340,000元 Posted by rab in 民事事件, 玉山消息 C小姐因出車禍導致受傷及車輛損害,而後透過本所向新北地院提起訴訟後,成功獲賠新台幣340,000元之賠償金,而後C小姐再委託本所強制執行後成功取回賠儐金,在此恭喜C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