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 4 月 0 Comments Share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賀本所為當事人代理返還共有物勝訴,並取得不當得利之款項 Posted by rab in 民事事件, 玉山消息 本所當事人K小姐家族之土地常年遭鄰居佔用作為停車格之用,經當事人委託本所向士林地院提起返還共有物之訴訟後,成功獲判勝訴,目前鄰居不但要返還土地,並且需支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,在此恭喜K小姐家族。 (相關案號:107年度上易字第595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