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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員年改十大重要修法 一分鐘看懂

一、18%優存利率二年歸零月退金的優存利率二年歸零,也就是在前二年降為9%,並於第3年歸零;一次退分階段調降,每二年按12%、10%、8%之順序,在第7年後降至6%的利率。 二、所得替代率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,以35年年資為例,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%降至75%,接下來以每年遞減1.5%的幅度,在十年後降至60%。 三、退休金採計標準由現行採計最後一個月俸額,從明年開始直接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,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,但已退者不受影響。 四、最低保障金額(樓地板)為保障弱勢及基本生活,最低保障金額設有32,160元的樓地板,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。 五、公務員轉職年資併計又稱為「可攜式年資」條款,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,退休時年資可併計;為杜絕「雙薪肥貓」,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,未來已退休的公務人員再任職務,包括公職、行政法人、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、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,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,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。 六、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,每次至少精算50年。財務精算結果的最適提撥費率,一旦超過現行實際提撥費率達1.5倍以上時,考試院應至少1%,但不得超過法定提撥費率上限(18%)。 七、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十年以上,配偶年滿55歲,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,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,改領遺屬年金。避免發生請領「雙重年金」的狀況,其條文也規定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,則不得領遺囑年金,僅能領遺囑一次金,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。 八、離婚配偶請求權(配偶離婚年金)退休公務員離婚,經雙方協議,最高可請求二分之一的退休金請領權利。但如果當事人認為請領金額不公平,可聲請法院調整或免除。 九、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,可併計退休年資,但必須自負提撥費用。 十、自殺死亡撫恤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,但經判刑確定、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,不予撫卹。 新聞來源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641/2549151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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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屋條例》三讀 配合重建房屋稅可減半12年

為加速危樓及老屋重建、落實總統蔡英文居住正義政策,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三讀通過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,明訂經評估需拆除重建的30年以上老屋,或如海砂屋等危險建築物,可享1.3倍基準容積或1.15倍原建築容積獎勵。為鼓勵重建,三讀條文也規定,房屋稅及地價稅可減半徵收2年,若房屋未易主,原本行政院版本擬給予房屋稅終身減免,但被認為過度優惠,最後規定改為,重建後兩年內若房屋未轉手,房屋稅優惠可再延長10年,至多以12年為限。 不過為了加速老屋重建速度,三讀條文也規定,依法申請重建計畫者,必須在2027年5月31日前提出重建申請計畫,也就是說,若修法通過後10年內未提出重建計畫,將不再能享有前述的各種改建優惠。 內政部估計,目前全國30年以上建築約380萬戶,其中四、五層樓建築約8萬6千棟、86萬戶;公有建築物耐震檢測經驗,約有4成耐震係數不足,推估約有3萬4千棟四、五層樓建築物有災害風險疑慮。 三讀條文明訂,重建適用對象分為三大類:不符合《建築法》、《災害防救法》,需限期或強制拆除者;安全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者;以及屋齡30年以上,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,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,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升降設備者。此外,三讀條文也規定,改建需「全體」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。 上述負責進行安全性能評估者,由建物所有人委託經過內政部評訂的共同供應契約機構辦理,如果該機構出具不實評估報告,將可處新台幣1百萬元以上、5百萬元以下罰鍰。 為鼓勵民眾重建,條文規定,若在條文通過後三年內申請重建,還可額外獲得基地基準10%的容積獎勵;不過,合法老屋重建時,雖得合併鄰接之建築物基地或土地辦理,但加總超過1千平方公尺的部分,無法享有容積獎勵。 在保障社會弱勢者方面,條文規定,在重建計劃範圍內有居住事實的社會或經濟弱勢者,因重建導致無屋可住,主管機關應提供社會住宅、租金補貼等協助。 新聞來源:https://goo.gl/KMFGLU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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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立院三讀】遺贈稅改累進稅率 最高課20%

為籌措長照財源,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將遺贈稅從原本法律規定的單一稅率,改為累進稅率,預計可增加63億元的稅收,增加的稅收將全部做為長照使用。時代力量黨團雖對於累進稅率、級距門檻有意見,認為最重應課到30%,不過不敵民進黨立委人數優數,經過表決後,仍照行政院版本的條文通過。 修法條文明定,遺產稅部分,是遺產總額減掉扣除額、免稅額後的遺產淨額,在5000萬元以下者,課徵10%;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,課徵500萬元,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的15%;超過1億元者,課徵1250萬元,加超過1億元部分的20%。 至於贈與稅部分,修法條文明訂,將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,減掉扣除額、免稅額後的贈與淨額,在2500萬元以下者,課徵10%;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,課徵250萬元,加超過2500萬元部分的15%;超過5000萬元者,課徵625萬元,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的20%。 新聞來源:https://goo.gl/Z9RyUV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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